近日80多歲的金老伯向“新民幫儂忙”求助,老伯將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產過戶給孫子之后,被兒子和兒媳趕出了家門,現在無處可去,養老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

根據金老伯回憶,上個世紀90年代,學校給他們分配了一套浦東新區的房子,老兩口就一直居住在這個房子里面,但前幾年金老伯因為生病住院動了手術,兒子兒媳不停的在老人旁邊勸說老人將名下的這套房子提前過戶給孫子,萬一身體有不測,在辦理過戶會比較麻煩,期間老伴一直提醒要小心提前過戶的風險,但金老伯還是沒有頂住兒子兒媳的一再勸說,背著老伴就在過戶手續上簽了字。
金老伯心想自己以后離世了房子也是要留給兒孫的,金老伯通過房屋轉讓合同將名下的這套房子過戶給孫子,當時所簽署的合同金額是105萬。

約定產權歸孫子所有,房子的使用權歸金老伯,后續因金老伯手術身體不太好,將這套房子出租出去,又另外租了一個1樓的房子,從2023年兒媳他們一家的態度就發生了變化,想要將這套房子直接賣掉,不管金老伯如何哀求他們都無動于衷,金老伯不肯將房產證交出來,孫子更過分直接以丟失作為理由,重新在房管局補了一張新的房產證。
金老伯稱剛搬回原來的房子住了兩天,外出回來就發現兒子一家把門鎖換了,將老兩口關在門外不讓進去,兒子一家拿著房產證站在門口講,房子是孫子的,老兩口無權居住,金老伯被兒子一家無恥之舉直接氣的癱倒在地,后被送到醫院搶救。

現在老兩口被兒子一家徹底掃地出門,無處可依,這段時間就只能夠找招待所暫住。談到下一步的打算,金老伯表示現在已經80多歲了,真的不想跟孩子們鬧翻。但沒有任何辦法,只能夠尋求法律解決問題。
針對金老伯的情況“新民幫儂忙”咨詢了律師,對方表示金老伯的遭遇并不是個例,雖然形式上是買賣合同,但基于雙方的關系,很多情況下都是贈予,因此房子給了兒孫輩之后,他們不盡自己的贍養義務,老人想要在維權非常的困難,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的時候也會比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