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位于吉林省四平市發生了一起“欺詐性撫養”事件,事件的當事人是一名王姓男子,在撫養兒子長達15年之后才發現并非自己親生,親子鑒定結果讓王某覺得晴天霹靂,迅速與其妻子提交離婚協議。他怎么都沒能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撫養15年的孩子竟然是妻子的同事楊某的孩子,憤怒之下,王某便將楊某告上法庭,要求返還15年以來照顧兒子的撫養費和精神撫慰金。

經法院審理決定,楊某與王某之間存在親子關系,但楊某并未盡到撫養義務,而王姓男子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了自己的非親生子女,承擔了本不應該由自己所承擔的撫養業務,在長達15年時間中遭受了財產和精神的雙重損害,綜合案情判決楊某必須給予王某一定的精神撫慰金和撫養費,但賠償的金額顯然不足以撫平王某心中的不滿,于是便向四平中院再次提起訴訟。

在審理的過程中,四平中院對于該案件進行了全面的梳理與分析,并將該案件歸類為欺詐性撫養,作為受欺詐的一方,王某有權向楊某索要已支付的所有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最終經法院判決楊某給予王某撫養費10萬元和精神撫慰金5萬元,共計15萬元的賠償費用。
這起案件的發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人們紛紛譴責王某妻子與其同事的偷情行為,婚內出軌嚴重違背了社會道德倫理,如此做法不僅僅使王某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對其精神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在此案件之中,王某作為直接受害者,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創傷,自己養育了15年的孩子則是間接受害者,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提醒所有人在追求幸福與美滿的同時,也要注重維護家庭倫理與道德觀念,避免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