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龍門學校的招生簡章上寫到,高考考入985 、211這樣雙一流高校的會給予5~30萬元的獎勵,學校的小王考上了985大學學校,卻沒有按照招生簡章上寫的兌現相關獎勵,故對學校提起訴訟,湖北十堰市茅箭區的法院作出判決后,判定學校支付學生小王5萬元獎勵款。

記者在詢問學校的工作人員時,工作人員表示高中部第1年招生時,招生簡章上將上述獎勵措施印刷,但這屬于印刷方面的錯誤,十堰龍門學校是屬于十堰東風國際學校,其中一個部分,2019年開始招生,這所國際學校是民辦學校。

學校方面表示,當時在招生簡章上一開始確實將上述獎勵措施印刷了,本來是讓印刷公司把這一條去掉,但對方沒有去掉,并沒有給學生獎錢,一個學生都沒有獎勵。但是在十堰東風國際學校的微信公眾號上仍然有一篇招生的文章,上面明確寫到考入985,211雙一流高校后,會有5~30萬元的獎勵這一條。記者以咨詢招生作為由頭,對于這一學校的負責人進行詢問,是否會拿到招生簡章上的獎勵,負責人表示不要看網上公布的消息。

在法院審理后認為,該中學將招生簡章發布后,希望的是和其他人簽訂合同,這屬于一種邀約類型的邀請,小王被這一個中學錄取之后,這就證實了合同是成立的,在畢業后被985工程大學錄取,根據中學所發布的招生簡章當中的內容,是符合招生簡章中應該被獎勵的對象,小王主張需要該中學給予獎金的這一要求,是應當得到法院的支, 因為綜合考量后,學生除了自身努力外和學校老師之間的培養也有很大關系,故決定支付5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