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許多折磨人的刑法,下面小編要說的騎木驢也是其中一種,在古代騎木驢通常用于通奸的女子身上,而騎的這個木驢也有分簡單的也復雜的,似乎復雜的這種在在犯人死之前還可以讓她“爽”一把。
騎木驢刑法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結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但這種說法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
清朝小說《狄公案》中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畢周氏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dao內,然后放開,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
簡單樣式騎木驢
這里所說的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據傳說,漢代有個與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黃愛玉就是“騎木驢”而死的。
關于木驢的形狀、樣式及受刑的情況,現在已難詳考,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dao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繁式樣式騎木驢
所謂“繁式”,估計可能是“科學技術”發達、木制機械制作技術精良以后對傳統“手抬”木驢的技術改進:繁式木驢,肚子里是空的,四條“驢腿”,各安木輪,女犯游街的時候,不是被抬著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著走。
關鍵的一筆,是木輪連著一條“制動桿”,制動桿連著木驢肚子里的一個“偏心輪”,偏心輪又連著象征“驢毬”的木棍兒,所以木驢往前推,“驢毬”就能上下伸縮。往往女犯還沒有押到刑場,由于木棍兒搗爛了內臟,早已經半死不活,氣息奄奄了。
古代處決女子騎木驢情景
中國古代統治者而且還經常會對她們進行“性侮蔑”,這在一些無聊文藝中常見之,比如有關王聰兒,污蔑她在正與部下淫媾時被砍斷了腳;在《平妖傳》中,胡永兒被捕時正與王則“在床上行那云雨快活之事”。
王囊仙被捕時也在同男性同房,所以不及穿衣,赤身出戰被擒;黃蓮圣母林黑兒說她是“土娼”,稱她“略有姿色,而悍潑多智巧,乃群奉為女匪頭目”,甚至具體點出她是“天津侯家后之妓女”等等。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長年的封建禮教束縛,使人們在思想上對非合乎禮教的X行為深惡痛絕,在性問題上的絲毫偏差,就足以使“英雄”在其他方面的一切努力都付之東流,這一點,對于女性尤甚,足以使其名譽掃地。
中國古代統治者顯然深諳此道,能夠使女犯被社會普遍恥笑的辦法,在自商代就已經形成“穿衣文化”的中國,還有什么比讓女犯暴露身體更能降低其社會評價度的呢?明白了這一點,也就明白了為什么歷代的女義軍首領、綠林的女匪首、甚至近現代的女革命者被處刑時要被剝光衣服施以裸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