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診斷過錯導致三歲女孩,在醫院就診106天,最終死亡醫院被判78萬元。俗話說醫者仁心,每一個醫生都是需要為病人著想,在為病人看病的過程當中,要經過多方面的調查以及多方面的檢查來確診,病情在對癥下藥,有效治療。但是現在在醫院當中經常會出現因為醫院的過失而導致的醫療事故,這些事故發生之后對于整個家庭,對于整個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醫院診斷過錯致三歲女孩死亡
一個小女孩三歲了,出生在2018年7月份,在2021年10月份的一天突然患有疾病,立即被父母送到了福州市兒童醫院就診。在醫院治療了差不多12天左右,都沒有任何的好轉,而后在同年12月份時還被送到了福建省兒童醫院發熱門診急診,之后又在腫瘤科住院治療。經過醫生的檢查,發現孩子患有全身型幼年特發性關節炎,就針對于這種疾病進行了治療。女孩在該醫院就診了106天,最終因為醫院的診斷過錯死亡。

父母將醫院告上法庭
當父母失去女兒時,覺得醫院在給孩子治療的過程當中存在著很多過錯以及漏洞,最終導致女兒失去了生命,因此最終將醫院告上了法庭。經過法院相關人員的調查之后,作出了判決,認為福建省兒童醫院以及相關的醫護人員沒有做到負責任,因為多過診療過錯,而最終導致孩子失去生命,還被處罰78萬元。
醫院給出回應
針對于三歲小女孩失去生命這一件事情,福建省兒童醫院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的時候,也表示承認在醫療過程當中有很多過錯,想向家屬表達歉意。負責人表示在這個事件當中,醫院用藥就是屬于比較低級的錯誤,是因為醫護人員沒有核對好數量,本來該給孩子發1/3的藥,而因為醫護人員的過失直接給孩子一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