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感情因為生活的不愉快,兩個人走上了離婚的地步,但是不到萬不得已也不會把離婚當做兒戲,所以2020年法律規定不滿足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小編整理了2022年最詳細的離婚規定,不滿足條件不可以離婚。
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
1、離婚需要雙方完全自愿
必須是雙方完全自愿的情況下,沒有受到逼迫或者脅迫的離婚,法院才會正常判離婚,不然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2、對方是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的群體
這樣的群體是受婚姻法律保護的。一般正常方起訴離婚是不成立的,但是因為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后又長時間沒辦法治愈,這樣是準予離婚的,如果是精神方提出離婚,處理時應當保證婚姻自由,也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
3、夫妻感情還沒有破裂
在三個月的冷靜期里面,夫妻經過調解,感情恢復正常,這樣的感情還是可以修復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婚。如果發生重大事件,如出軌,需要拿出出軌證據。長時間的分居,達到兩年以上,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4、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很多女性在這個期間是沒有辦法好好工作的,這個時候男方提出離婚,一方面會給女方帶來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和孩子的發育情況,女方也會面臨著嚴重的經濟壓力,但是人民法院確定有此必要,或者女方提出離婚的情況下,限制無效。
5、判決好不準離婚和已經調解好的離婚案件
很多夫妻都是在沖動下一時提出來的,但是經過法院調查,雙方的感情并沒有破裂,雙方經歷冷靜期,慎重考慮離婚的問題,這個期間六個月內是不能再起訴的,實際上就是給大家一個思考的時間。
6、現役軍人配偶提出離婚,必須在軍人的同意下,軍人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我國考慮到軍隊工作的特殊,所以對軍人的婚姻做出特殊的保護,只局限于現役軍人。離婚只有軍人本人同意,或者犯下重大過錯的時候,另一方才可以提出離婚。
一般重大過錯包括:
①重婚或者已婚與他人同居的;
②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更改的。
婚姻本來就是兩個人的自由,能走到結婚的一定故事慎重考慮過的,但是雙方夫妻存在以上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著也是國家對婚姻的保護,很多人一時沖動提出離婚,但是事后后悔,選擇復婚,這樣的決定增加了國家的很多工作量,而且離婚容易就很容易造成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