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陵大盜名為孫殿英,是民國時期的一名軍人,他之所以在盜了乾隆、慈禧的墓之后,卻還依然能夠逍遙法外,主要是因為孫殿英作為一名擁有重兵的軍人,判他有罪與否,牽扯到了當時一系列政治,最終閻錫山為了不得罪他,孫殿英這才被處以不起訴處分。孫殿英作為一個小軍閥,雖然表面看起來并不起眼,但是在當時民國時期,這也是不可忽略的一股力量。
關于孫殿英判決的說法
有人認為之所以孫殿英能夠再盜了乾隆慈禧的墓之后,還能夠逍遙法外,并且免受法律的制裁,是因為他當時把許多陵墓中的金銀財寶,送給了蔣介石夫婦以及其親信這個結果。這種說法其實根本就經不起推敲,當時負責審判東陵盜墓案的人并非是蔣介石一派的人,而是閻錫山的親信。兩人原本就不對盤,并非一個派系,因此孫殿英即使要行賄,也應該是行賄閻錫山才對。

蔣介石當時的狀況
在民國時期,蔣介石雖然可謂是有權有勢,但是在爆發東臨到國安檢的時候,恰巧是1928年,那時的蔣介石并不受外界所看好,不少軍閥勢力都想要將他給搬倒。而且孫殿英在之后的中原大戰當中還發起了倒槳的運動,可想而知,所謂的孫殿英賄賂蔣介石的情況,并不可能在那個時候出現。還有說法認為所謂的贈送財寶賄賂時間,是在事情發生后的事后,這種說法也同樣有些不靠譜。

當時的法律審判
那時候因為孫殿英本身就是軍人,并不能在普通法院當中去審理,得交由軍法審判,關于孫殿英是在北平盜的墓,因此這個案子是由當時的北平衛戍總司令閻錫山負責管理。當時這個案子被分為三步,進行第1步調查人證、第2步審問、第3步直接宣判,這樣的審判案子的步驟并沒有任何問題。還有孫殿英手下當場上庭作證,表明了當時盜墓時是孫殿英要求他們去的,可是卻因為閻錫山考慮到了不想要讓蔣介石的勢力更大,選擇了以此來拉攏孫殿英,這才讓他逍遙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