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后,辛丑簽訂條約的賠款按說清朝政府都已經不在,民國政府完全可以不認賬,不過我國為了遵守契約還是選擇將這一賠款延續下來繼續還。不過最后是沒能完全還完,而這種結果的原因不止一種,除了因為美國新總統羅斯福的上臺,對中國方面的外交方針變化的結果,還有著其他原因在其中。
清政府如何欠下巨額債務
總之,當時因為晚清政府太過軟弱,導致與西方列強國家簽訂了不公平的《辛丑條約》,按照條約里規定,清政府需要支付各國4.5億兩白銀。可是當時的青藏府沒辦法一舉將這筆錢給支付完,最后通過豐年賠付,按照規定年利率是4厘,最終需要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9.8億兩。只是可惜的是當時的新政府在還了10年以后,清朝也隨之覆滅了,剩下來的可以不用還了才對。

民國政府遵守契約信守承諾
當時的民國政府政權時常變換,但是不管是袁世凱還是段奇瑞,為了得到國際上的認可,因此這筆從清朝政府遺留下來的賠款依然選擇繼續償還,這是對于契約的一種遵守,同樣是信守承諾的一種做法。最終這筆賠款也并沒有完全進行支付,即使當時美國在1904年的時候,總統換了新的,在對中國的外交方針上出現了一些變化。加上中國駐美公使梁誠還有傳教士名恩博等人的推動之下,最終在1908年的時候,美國國會同意了羅斯福的提議,放棄了屬于中國的賠款,甚至將之前中國支付的賠款都退還給了中國。

其他國家對中國賠款的態度
日本有了美國的參照,到了1926年英國國會通過了關于退還中國更值賠款的相關議案,還專門派遣了外交官斯克塞爾到中國去擬定款項的使用方案,將他們投進了基建與教育事業當中。1917年俄國10月革命爆發之后,蘇俄政府宣布他們放棄,在中國擁有所有特權,其中有退還登記退款里面還沒有支付的部分,借此來獲得北洋政府對數額身份的確認。1924年,兩國簽訂了中俄協定協議,里面規定了那些退款的用途退款除去償付給中國政府,也僅以額款為抵押品的各項債務,還有中國的教育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