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封建王朝中曾有一種叫腐刑的殘酷刑罰。所謂的腐刑也被稱為宮刑,指的就是對男子和女子的下體施刑,讓男子和女子都無法有生育能力。我國著名的史學家,文學家司馬遷就曾受到過這種殘酷的刑罰。
慘無人道的腐刑
腐刑指的就是讓男子或者女子喪失生育的能力,也就是閹割男子的下體,用棍棒敲打女子下體腹部。一開始的時候,腐刑其實是為了懲罰那些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人,例如出軌的男子或者女子都是會受到腐刑的。不過后來統(tǒng)治者開始將這種腐刑用來懲罰自己看不順眼的人。
根據(jù)歷史記載,腐刑最早從商朝的時期就已經(jīng)有了,不過那個時候腐刑并不完善,受刑的人很容易死去,到了秦漢時期,腐刑已經(jīng)比較完善了,并且還有專門了“蠶室”,這是專門給閹割的男子準備的,閹割后的男子必須在不透光的“蠶室”中蹲上百日,創(chuàng)口才能愈合。
歷史上受過腐刑的人十分多,其中讓人們所熟知的就是西漢時期著名的史學家,文學家司馬遷了。當時李廣的孫子李陵出擊匈奴失敗又加上支援遲遲不來無奈投降,漢武帝知道后十分震怒,滿朝只有司馬遷一個人認為李陵是被迫投降就給李陵投降,漢武帝大怒直接將司馬遷定下了死刑。當時漢朝死刑之人可以通過上交50萬錢或者受腐刑抵消,司馬遷沒有那么多錢,為了自己可以繼續(xù)編纂《史記》,他選擇了腐刑。
歷朝歷代以來,腐刑都是一種十分殘酷的刑罰,其實早在東漢時期孔融等人就曾主張廢除腐刑,但是統(tǒng)治者們卻不這樣認為,所以一直到清朝的時候腐刑都是存在的。從這也可以看出封建統(tǒng)治給人們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尤其是這些殘酷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