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李紳這個人大家可能印象不是太深刻,但是你要是說起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肯定知道,李紳就是這首《憫農》唐詩的作者。這首古詩到現在也告誡人們要愛惜糧食。但是在有的野史上記載,作者李紳后期當官了居然生活十分奢侈,一天要吃300個雞舌頭,那么這些是真的嗎?
李紳浪費糧食是真的嗎
其實這個問題主要是出自在很早之前發表在《郴州日報》上的一篇文章,文章中的主角就是李紳,在這篇文章中,李紳生活十分奢侈,據說一天要吃掉300個雞舌頭嗎,說李紳后院的雞骨頭都堆成山了。但是后來有人聯系到了這篇文章的作者,作者說這個觀點他也是在其它地方看見的,并不是出自于正史記載。
其實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自己想象一下,李紳雖然后來是當了大官,最高的官職是宰相,但是假如一天吃300個雞舌頭,那一天就需要殺300只雞,這就算是皇上也不會吧。當時的皇帝并不是什么昏君,而且李紳在朝廷中也有很多對手,他不會做這樣的傻事,要不然早被自己對手弄下來了。
不過我們可以從劉禹錫的一篇文章中知道李紳后期生活雖然沒有前面說的這么夸張,但是也的確十分奢侈,劉禹錫曾被李紳邀請做客,在李紳府邸上的宴會中,劉禹錫見識到了什么叫奢侈,于是寫下了一篇《贈李司空妓》。古詩中寫李紳宴會上山珍海味很多都是劉禹錫沒有見到過的,歌伎舞姬也很多,李紳沉迷酒色,對此已經是司空見慣了,這也是司空見慣這個成語的由來。
李紳是不是好官
這個問題的爭論主要是出自一本《云溪友議》,這本書記載李紳當官了六親不認,以前見到自己的叔叔都會親切稱呼自己叔叔為叔,后來見到自己叔叔要自己叔叔稱呼自己為哥哥。更多分的是有一個當年的同學因為沒有拜見李紳,被李紳直接抓開吊著打了一頓,另外在《北夢瑣言》中記載,李紳曾經造成了吳湘冤案,吳湘只是犯了一點小錯誤,就直接被李紳處死了,這也成為了李紳人生中最大的污點之一。但這也不是正史記載,這兩本書充其量也只能算是野史。其實小編個人認為李紳在歷史上可能后期生活的確有點腐敗,畢竟很多人得勢之后都會忘乎所以,但是也沒有這些野史中記載的這么荒唐,因為這些記載很多地方都是說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