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的一名65歲的老人,在做完推車生意回家的過程中遇到兩個人倒地不起,出手相助,但是在救人的過程中卻被一輛過往的汽車撞成了植物人,兒子向當地部門申請見義勇為,可卻一直遲遲沒有獲批,原因是因為這件事情并沒有到可歌可泣,轟轟烈烈的程度。

父親被撞的事件發生之后,涉事的汽車司機肇事者陳某某都已經被刑拘了,2023年12月12日在湖北省公安縣這起事件開庭,經過審理認為,被告陳某某于判決書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作為原告的張少模人民幣961,836元。但直到今天,這筆賠償款卻只有11萬元,65歲的父親現在仍然臥病在床,賠付的11萬元全部投入到了給父親的治療當中,額外還花費了15萬元,當前對父親的治療已經無力承擔了。
在這起事件當中,張先生無法接受的地方有很多,當救助者被救后并沒有一次詢問父親病情如何,肇事者也在不斷推脫逃避法院所判決的救治款,自己為父親想申請見義勇為,卻遲遲得不到審批。

2024年2月26日10點,張先生再次撥打湖北荊州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想盡快將自己父親見義勇為的事件認定下來,在去年4月下旬,張先生帶著證據前往公安縣政法委提交認定申請的時候,曾經多次口頭上被駁回。

記者經過查找以往的事件,發現因為救他人而導致自身受到傷害的相似案件有很多,也同樣被授予了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至于公安縣法委為何口頭上拒絕張先生多次提出的見義勇為申報,公安縣政法委的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方便告知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