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有網友爆料,公司線上流量因程序員的關系出現異常事故,導致員工被公司處罰,竟然要求將去年發放給員工的4萬多元的年終獎返還,如果不給予返還,每天要收取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最主要公司的HR表示,三個月之內如果沒有返還年終獎就會被開除,這一消息在網上引起網友們廣泛的討論。

公司無權要求員工
關于公司是否有權要求員工退還年終獎,有律師向記者表示,如果消息確實屬實,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也不合法,公司沒有權利對員工要求退還年終獎,不能因員工沒有退還年終獎反而要開除員工,關于如何開除員工,應該是要根據員工是否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表示年終獎是對員工在過去一年當中的工作肯定以及評價,除非和員工之間是有明確的約定,否則不可能將年終獎退還給公司。

法律規定
記者從平臺當中查詢關于工資相關的規定,工資是由6個部分組成,分別是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與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支付的工資。關于年終獎發放的規定,目前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當中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只是在司法實踐當中,關于年終獎的爭議最主要的就是要看勞動合同當中有沒有相關合理的規定,如果沒有的情況下,需要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都沒有的情況下,要按照基本的法律原則遵守。

提起仲裁
關于三個月不退還就開除員工的說法,律師表示,員工如果沒有退還年終獎,仍然是可以繼續上班,反之被公司開除之后,員工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公司進行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