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磊(化名)之前被武漢市公安局軌道交通管理分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處罰主要原因是在地鐵上看到一個女孩子,想要占便宜,摸對方大腿已經構成猥褻罪。近期張磊找到記者之后,向記者反映,當時自己只是想要加對方微信,因為地鐵上的人比較多,不小心碰到對方大腿造成誤會。在拘留的當天,張磊還給對方準備了一份禮物,主要就是為了想要給對方道歉。
根據張磊的描述,記者了解到警方調查過程中能夠判定張磊為猥褻罪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案發之前他已經在地鐵站里待了很長一段時間。張磊認為自己被冤枉,為了能夠還自己一個清白,寫了一封千字“求助信”,在信譽中還將自己與古代的阮籍相比。

張磊在復審申請書中表示:“當時我看女孩正在氣頭上,所以沒有透露實情,只說自己不是故意的,到了再次傳喚的那天,我準備了一份禮物想要送給女孩,即表歉意,又表心意,而警方卻只傳喚了我一個人,并且對我誤會很深,認為我涉嫌猥褻并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對于張磊這個人,記者也做了相關的調查。有大學同學表示初次接觸張磊的時候,覺得他的思維以及行為都比較奇怪,接觸久了之后覺得也是一個正常人。也有熟人表示,張磊一直都非常喜歡在地鐵里面閑逛,這可能是它的一種釋放壓力的方式。

針對張雷想要洗清自己冤屈的事情,當時處理這件事的武漢市公安局軌道交通分局街道口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警方對這個案件的處理沒有任何問題。當時的供述基本都是本人陳述,如果對判罰不服,也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者法律訴訟方式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