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又媒體發布了航拍吉林村民搭浮橋被判案的建橋地,畫面中顯示,這片河面十分寬廣,周圍也沒有什么橋梁設施,距離最近的橋梁有大約20多公里。

建橋事件引起關注
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鎮村民黃德義私自搭橋收費的事件近日在網絡上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7月9日當地村民向記者表示,以前每次往返白城之間都要交過橋費才能過橋,還有商戶告訴記者,雖然以前需要繳納過橋費,不過可以縮短幾十公里的路程,村民們都樂意繳費;拆除之后就只能繞路,給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根據此前的報道,洮南市人民法院在2019年《刑事判決書》顯示,黃德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黃德義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另外17名涉案成員也分別獲刑,黃德義家有3人被判刑。

事件后續
黃德義對這樣的結果不符,提起了申訴,在材料中他提出,自己建橋是為了方便兩岸村民春耕秋收,沒有強拿強要的行為,還表示自己光是焊接船體就花了13萬多元,如今所獲利益遠不如當時建橋的成本,而且此前已經退還了全部的贓款。記者調查過程中有附近居民表示,這件事很難評價,本身建橋是一件惠及百姓的事情,不過他用這種理由來收費,事情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至于此前網傳黃德義用挖掘機把附近道路挖爛的說法,瓦房鎮政府工作人員進行了否認,表示修道不會挖路,如果這道橋不好走,周圍的人也不會選擇從這里經過。洮南市副市長劉洋則表示,現在洮南市進行了專題調查,將會在近期于振林村附近建設一座便民橋,力爭在秋收之前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