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8月9日,在美國加州比弗利山莊的一棟豪宅內,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的血案。包括房子的女主人,已有八個月身孕的好萊塢影星莎朗·塔特(Sharon Tate)在內,當晚共有五人被殺。洛杉磯警方在調查當中發現:這宗動機不明的兇殺案,竟然和一個名叫“曼森家族”的邪教組織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好萊塢影星莎朗·塔特(Sharon Tate)
好萊塢影星和邪教組織,這兩個看似不存在交集的群體,究竟是怎樣被扯到一起的呢?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從一個名叫查爾斯·米勒·曼森(Charles Milles Manson)的人說起。
查爾斯·米勒·曼森(Charles Milles Manson)
1934年11月12日,查爾斯·曼森出生在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他的母親名叫凱思琳·馬多克斯,生他的時候只有16歲。關于曼森的生身父親,始終沒有確切的說法,因為凱思琳是一個比較開放的問題少女,在懷孕之前,曾與多個男人有染。
在這種成長背景下,曼森32年的人生時光,在監獄里度過了一多半。1967年3月21日,曼森被假釋出獄,他馬上來到了舊金山。在20世紀60年代,舊金山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見身著奇裝異服的嬉皮士的身影。這些年輕人摒棄一切主流文化,摒棄一切道德義務,只對音樂和毒品感興趣。整座城市,到處都彌漫著嬉皮士運動所帶來的頹廢氣息。
當曼森初到舊金山時,他驚喜地發現:居然有這么多和自己境遇相似的人。就這樣,曼森很快就在那里找到了歸屬感,天天抱著吉他跑到嬉皮士聚集的場所,一會兒彈唱,一會兒演講。慢慢地,他的身邊聚集了一些少男少女。日久天長,這些極度空虛的年輕人完全接受了曼森的領導。不知不覺中,曼森發現,自己竟然成了很多人的精神領袖。
1968年春天,曼森帶著三十多名忠實信徒來到了洛杉磯。在一個廢棄的農場里,他建立了自己的根據地,從此和信徒們過上了群居生活。
和所有的邪教頭目一樣,曼森也很俗套地玩起了將自己神化的把戲,以此來加強對信徒的精神控制。他不斷鼓吹自己是耶穌轉世,世界末日即將來臨;而他,將帶領所有信徒躲進一個“無底洞”,開啟人類社會新的文明。在他口中,英國的披頭士樂隊成了上帝派到人間的先知,他們將通過歌曲預示一場革命風暴的到來……
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
1968年4月4日,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被暗殺;同年年底,“先知”披頭士樂隊出版了著名的《白色專輯》。這兩件毫不相干的事情被曼森生生扯到了一起。他對信徒宣布:由黑人發動的革命即將爆發,馬丁·路德·金的死就是導火索;而“先知”專輯中的歌曲《革命》,就是對這場革命的預告!
信徒們或驚恐,或狂喜,懷著各自不同的心情等待著這場革命的到來。日子一天天過去了,絲毫也沒有跡象表明美國黑人要揭竿而起,造美國白人的反。這可怎么辦哪?如此下去,“教主”豈不威信掃地?誰還能信他?誰還能聽他領導?曼森有點上火了。
經過深思熟慮,曼森想出了一個應急方案:黑人不是不革命嗎?我讓他們革命!具體辦法,就是派信徒外出作案,搞幾宗兇殺案,越血腥越好,越轟動越好,然后再轉嫁到黑人頭上,以此激化黑人與白人之間的矛盾。至于殺戮的對象嘛,前提必須是白人,而且越有知名度越好,越有社會影響力越好。綜合以上兩個條件,好萊塢的那些大牌明星們,自然就首當其沖地成了他們的目標。就在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另一宗兇殺案的告破,使這宗好萊塢兇殺案柳暗花明起來。
1969年7月27日,一個名叫格雷·辛曼的毒販橫尸家中。8月6日,洛杉磯警方抓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并在他駕駛的車里找到了殺害辛曼時使用的作案工具。這個人名叫博比·博薩雷,曼森家族成員之一。通過他的供述,警方認定這起毒販被殺案與一個名為“曼森家族”的邪教組織有著密切的關聯,遂于8月16日突襲了曼森的老巢,一共抓捕了26名犯罪嫌疑人;這其中,就包括查爾斯·曼森,還有另外一個重要人物,蘇珊·阿金森(Susan Atkins)。在辛曼被殺案開庭審理之前,蘇珊一直被關押在洛杉磯市女子拘留所。
蘇珊·阿金森(Susan Atkins)
在被警方關押期間,蘇珊的表現完全像是一個瘋子:她時常會載歌載舞地跳上一段,或是毫無理由地狂笑一番。終于有一天,她的同室獄友維吉尼亞忍不住問道:你犯的是什么事兒啊?怎么總這么開心呢?蘇珊聽完非常隨意地答道:噢,沒什么,一級謀殺而已。那種輕松的語氣,就好像是在說別人。維吉尼亞又追問道:那你到底干沒干呢?聽完這個問題,蘇珊的臉上頓時泛起了得意之色,十分自豪地答道:當然啦!隨后,她就像講故事一樣,把作案的前后經過原原本本地講述了一遍。蘇珊臉上的表情越是輕松,維吉尼亞就越是感到不寒而栗。
11月6日這天,蘇珊照樣和維吉尼亞坐在一起閑聊。聊著聊著,話題就扯到了“好萊塢兇殺案”。蘇珊的表情突然為之一變,壓低聲音十分神秘地問道:你知道那起案子是誰作的嗎?維吉尼亞搖搖頭,說不知道。蘇珊冷冷地干笑了一聲:不知道吧?我告訴你,兇手現在就坐在你的對面!
維吉尼亞猝不及防,聽完差點從床上摔下去。看著獄友的那副狼狽相,蘇珊竟然哈哈大笑起來。驚嚇過后,維吉尼亞重新坐定,滿臉狐疑地繼續追問道:當晚一共有五個人被殺,你一個人怎么可能同時殺掉五個人呢?蘇珊接下來的回答,就非常關鍵了。她首先隆重介紹了當晚參與兇殺案的其余幾名家族成員;隨后,又把殺人的起始緣由、作案經過,以及被害人在臨死以前怎樣苦苦求饒,津津有味地講述了一遍,聽得維吉尼亞汗毛根兒都豎起來了。
1969年11月17日,維吉尼亞向洛杉磯警方報告了這一重要線索。1969年11月18日,洛杉磯地方檢察官,35歲的文森特·巴戈里奧希正式接手此案。對他來說,這絕對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曼森家族共有三十多名成員,到底有誰參與了謀殺,這個問題都還沒有搞清楚;此外,手頭的證據也很有限,最有力的證據還是一天前剛剛得到的。在這種情況下,他不但要證明曼森家族成員有罪,更要證明這一切都是在查爾斯·曼森的指使下進行的……
曼森家族成員
在隨后近半個月的時間里,巴戈里奧希調查走訪了所有曼森家族的“邊緣成員”,收集了大量翔實可信的證言,終于在12月3日,確定了作案人名單:查爾斯·曼森、查爾斯·沃森、蘇珊·阿金森、帕特麗夏·考文可、萊斯利·范豪頓。接下來,如何證明這五個人有罪,就成了當務之急。
曼森家族成員
巴戈里奧希首先想到了蘇珊·阿金森。毫無疑問,如果能夠說服她成為本案的污點證人,愿意當庭指證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話,何愁案子打不贏呢?帶著這個想法,巴戈里奧希找到了蘇珊·阿金森,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終于達成協議:蘇珊將出庭作證,指證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為回報,她將被免于死刑處罰。
僅有一個蘇珊還遠遠不夠,巴戈里奧希又找到了曼森家族的一位“邊緣成員”,丹尼·迪卡魯。迪卡魯隨后表示,愿意出庭作證。幾天后,兇手在作案時使用過的那把點22口徑左輪手槍被找到了。這把左輪手槍最初的購買者叫蘭迪·斯達。從他那里,警方得到了他們預期的答案:大約在半年以前,這把手槍就被送給了查爾斯·曼森。
查爾斯·曼森
1970年6月中旬,本案正式開庭審理。由于擔心遭到曼森家族成員的襲擊,主審法官查爾斯·奧德本人及其家屬,都被警方嚴密地保護了起來。事實上,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多位控方證人都收到了來自曼森家族成員的死亡威脅。一個名叫巴巴拉·霍伊特的控方證人,被曼森家族成員灌下了足以致命的迷幻藥,后因搶救及時才死里逃生。控方的另一重要證人,蘇珊·阿金森,也收到了類似的威脅,后在法庭上突然翻供,聲稱一切都和查爾斯·曼森無關,自己先前在接受大陪審團聆訊時做的是偽證。
1971年1月15日,歷時7個月的庭審結束。9天后,陪審團達成一致意見:認定四名被告人謀殺罪、陰謀策劃謀殺罪,成立。1971年3月29日,審判日。當天,法庭內外高度戒備,唯恐發生意外。上午10點剛過,陪審團宣布了對四名罪犯的刑罰判決:電椅死刑。
案件終于告一段落了,檢察官巴戈里奧希在日記中這樣寫道:這是美國歷史上審理時間最長的一宗案件,前后歷時9個半月;這也是美國歷史上最昂貴的一起訴訟。所有花費超過一百萬美元;12名陪審團成員被持續隔離了225天,這也是美國歷史上的一項紀錄。